- 編號:78582
- 書名:審查調查工作常用法規手冊
- 作者:本書編寫組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入庫時間:2018-10-7
- 定價:85
圖書內容簡介
"《審查、調查工作常用法規手冊》秉承簡潔、實用、易查的理念,精選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調查常用、現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進行匯編,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全面性。《審查、調查工作常用法規手冊》緊貼按照紀檢監察機關職能轉變,認真篩選紀律審查調查必備法規,實體法規包含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事故調查等方面,程序法規涵蓋了信訪控告、案件審查、案件審理、處分執行、申訴復查、復議訴訟等環節。需要說明的是,盡管國家監察委員會已經成立,但原監察部制定的規章在新的法規出臺之前,依然有法律效力。
二是權威性。《審查、調查工作常用法規手冊》收錄的法規制度是在系統梳理中共中央、中央紀委兩次法規清理成果的基礎上精心選出的。已被清理廢止的原則上不再收入,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法規適用上的茫然性。當然,《審查、調查工作常用法規手冊》也收錄了幾個剛剛被廢止的法規,并予以注明,原因是有些紀律處分是依據已廢止的法規作出的,在申訴復查等環節仍需要依據舊法規開展工作;或者是有的法規被廢止,但沒有新的法規出臺,工作中仍需參考舊法規的精神。
三是實用性。為便于使用者盡快查找到需要的法規,我們按照法規內容進行分類。每一類法規首先排列最新、最核心的基礎法規,然后按照先黨紀后國法的原則和法規位階、發布時間進行排序。這樣就容易在工作中直接查詢到某一類問題的全部有效法規,了解規范此類問題法規的來龍去脈。此外,對一些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了節選,只保留與紀檢監察工作緊密相關的條文。"
圖書目錄
"目錄
一、基礎法規
【黨內基礎法規】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2004年9月22日)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2015年6月16日)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2015年12月25日)
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
(2017年3月1日)
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2010年11月10日)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根據歷次修正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2017年9月1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979年7月1日根據歷次刑法修正案、修改決定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2001年8月31日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2002年8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979年7月1日2012年3月14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節錄)
(2012年12月26日)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節錄)
(2013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錄)
(2013年1月1日)
二、審查調查實體法規
【黨內監督】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7年7月1日修改)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
(2016年12月23日)
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2005年12月19日)
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
(2015年6月28日)
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2010年12月8日)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
(2014年7月27日)
【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叛逃、出走的共產黨員黨籍、黨紀處理的暫行規定
(1990年7月18日)
中共中央關于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
(1999年7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99年10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1年6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
(2002年5月20日)
【組織人事紀律】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4年1月14日)
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
(2014年1月21日)
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
(2014年7月8日)
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2015年7月19日)
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2016年8月29日)
關于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6日)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2003年6月19日)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2010年3月7日)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
(2010年3月9日)
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
(2010年3月9日)
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2010年3月9日)
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2010年5月19日)
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
(2010年8月17日)
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
(2007年2月13日)
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9月11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2014年4月25日)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2015年6月2日)
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
(2001年4月30日)
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
(2013年10月25日)
中央紀委法規室對《關于幾人商量后由一人署名舉報是否屬于非組織活動等問題的咨詢請示》的答復
(2002年6月18日)
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總政治部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
(2002年4月4日)
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2008年2月4日)
【廉潔自律基礎】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2015年10月1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2012年12月11日)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2013年11月18日)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2013年12月1日)
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
(2013年2月19日)
關于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
(2013年3月18日)
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2013年12月22日)
關于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2014年5月16日)
關于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參加社會化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4年7月31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
(2014年9月19日)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2009年7月1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
(2010年6月5日)
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
(2001年4月30日)
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
(2011年5月23日)
【經商辦企業】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興辦經濟實體和黨政機關干部從事經營活動問題的通知
(1992年6月26日)
關于省、地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 (試行)
(2001年2月8日)
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2001年4月3日)
關于青海省紀委案件審理室《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是否能公開出售利用業余時間創作的書法作品的請示》的答復意見
(2004年2月4日)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對黨政干部因引進資金、項目按當地政府政策獲取獎金等物質性獎勵問題如何處理的答復
(2001年12月19日)
【兼職取酬】
關于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的意見
(2008年4月10日)
關于規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
(2008年6月25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
(2013年10月19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規范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
(2014年6月25日)
【禮品禮金】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不得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
(1988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接受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的通知
(1993年4月27日)
國務院關于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的規定
(1993年12月5日)
關于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的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1995年4月30日)
【公款旅游】
中共中央紀委、外交部、監察部關于對跨地區跨部門團組加強管理、監督和檢查堅決制止公款出國旅游的通知
(2000年9月7日)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制止以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為名組織公款旅游的通知
(2005年6月16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
(2009年2月20日)
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0年8月12日)
【住房、辦公用房】
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
(2017年12月1日)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5日)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2014年11月24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
(2003年1月7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
(2013年7月14日)
【公車配備、使用】
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4年7月16日)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5日)
【財經紀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禁行政機關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的通知
(1993年2月23日)
財政部關于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2003年2月9日)
財政部、監察部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2004年9月16日)
財政部、監察部、保監會關于商業保險公司貫徹執行《關于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11月26日)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
(2000年2月12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30日)
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10年1月5日)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2013年6月13日)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1999年2月22日)
關于對金融機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負有領導責任人員行政處分的暫行規定
(1995年9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5年8月6日)
【外事紀律】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關于加強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
(1999年6月26日)
關于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
(2003年1月14日)
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人事部、商務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出國(境)管理的通知
(2004年12月16日)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因公出國(境)團組境外紀律的通知
(2007年3月6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
(2014年3月16日)
【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對“利用職權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如何理解的答復
(1992年1月14日)
公安部關于對同性之間以錢財為媒介的性行為定性處理問題的批復
(2001年2月28日)
關于審核認定嫖娼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
(2005年3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
(1994年12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05年8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修正)
關于嚴肅查處黨員和干部參與賭博的通知
(2004年9月3日)
關于審核處理黨員參加賭博案件如何把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幾點意見
(2005年3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年5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0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9月6日)
【事故事件責任追究】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2001年4月21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007年4月9日)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2007年11月30日)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2008年12月11日)
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2013年1月1日)
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的聯系和配合的暫行規定
(2006年2月23日)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06年11月22日)
關于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
(2002年8月9日)
關于執行《關于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年6月5日)
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
(2011年3月17日)
【公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紀律】
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
(2008年6月5日2013年1月31日修訂)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
(2009年12月31日)
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條例
(2000年5月25日)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
(2016年10月20日修訂)
公安部五條禁令
(2003年1月22日)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2010年4月21日)
關于適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六條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1年3月1日)
監獄和勞動教養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2年5月21日)
【紀律處分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8年8月18日)
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2009年6月30日)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2016年7月8日)
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
(2016年11月30日)
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2015年3月30日)
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2015年8月9日)
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
(2016年2月27日)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
(2007年5月29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30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2007年4月22日)
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
(2006年2月20日)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06年11月22日)
違反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
(2007年12月25日)
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08年3月27日)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
(2008年5月9日)
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
(2008年6月30日)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09年3月25日)
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10年1月5日)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2010年4月21日)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
(2010年7月8日)
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0年8月12日)
海關工作人員處分辦法
(2012年3月29日)
監獄和勞動教養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2年5月21日)
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2年6月6日)
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9月11日)
城鄉規劃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辦法
(2012年12月3日)
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3年2月22日)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2013年6月13日)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
(2013年5月25日)
關于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
(2007年12月19日)
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8月22日)
三、審查調查程序法規
【信訪控告】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
(1993年8月22日)
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
(1991年12月24日)
信訪條例
(2005年1月10日)
【處分批準權限】
中央紀委關于處分違犯黨紀的黨員批準權限的具體規定
(1983年7月6日)
中央紀委關于修改《關于處分違犯黨紀的黨員批準權限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1987年3月28日)
中央紀委對中直機關黨工委關于處分違紀黨員批準權限修改意見的答復
(1988年5月13日)
中央紀委辦公廳對遼寧、江蘇省紀委關于鄉鎮紀委是否可以給予其一定的處分違紀黨員的批準權問題的答復
(1988年8月1日)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對犯錯誤黨員免予黨紀處分的批準權限問題的答復
(1995年1月18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對黨章第四十條第一款所稱的“特殊情況”如何理解的答復
(1996年3月5日)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對四川省紀委辦公廳關于懲戒性規定制定權限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7月18日)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黨的機關工作者中違紀黨員降級、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的批準權限、辦理程序等問題的答復意見》
(2001年3月6日)
監察部關于監察機關直接行使行政處分權的程序問題的通知
(1989年6月20日)
監察部對黑龍江省監察廳《關于行政處分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0年3月12日)
監察部關于監察機關對由地方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的人員直接行使行政處分權的有關程序問題的解答意見
(1990年6月2日)
監察部對河北省監察廳《關于對未經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行政負責人管轄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1年5月7日)
監察部關于《對本級政府各部門負責人、下級政府負責人的行政處分決定備案是否需要函復的請示》的答復
(1991年6月24日)
關于對特大、重大責任事故責任人員行政處分分級審批的通知
(1997年11月14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對《軍隊轉業干部黨紀處分批準權限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9年11月3日)
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對《關于如何辦理給予犯錯誤的軍轉干部行政撤職處分有關問題的征求意見函》的復函
(2004年1月14日)
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關于《關于如何辦理給予犯錯誤的軍轉干部行政撤職處分問題的請示》的答復意見
(2004年1月17日)
關于對監察部派駐監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后行政處分權限問題的答復
(2005年3月11日)
【案件審查】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1994年3月25日)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
(1994年3月25日)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2017年1月8日)
關聯規定: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對《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二款如何理解的答復
(1994年9月12日)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對《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征求同級黨委意見”的規定如何理解的答復
(1995年1月18日)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司法、監察機關已處理的需要給予黨員黨紀處分的案件紀檢機關是否要立案的問題給江蘇省紀委的答復
(1991年6月14日)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黨員違紀案件有關部門正在審理尚未作出處分決定前該黨員可否作為黨代表候選人問題的答復
(1992年11月16日)
監察部對四川省監察廳《關于監察對象在被立案調查期間出國、出境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1年8月19日)
監察部對監察機關立案查處對象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死亡應如何結案問題的答復
(1992年9月17日)
監察部關于政紀案件的被調查人是否可委托律師擔任代理人問題的答復
(1992年9月22日)
【證據材料】
關于查處黨員違紀案件中收集、鑒別、使用證據的具體規定
(1991年7月23日)
關于《關于領導干部收入申報材料可否作為民事訴訟證據使用的請示》的答復意見
(2002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0年6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7年6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錄)
(2013年1月1日)
【案件協調配合與移送】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反腐敗斗爭中加強協作的通知
(1993年11月5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計署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
(2003年8月26日)
監察部、人事部關于在懲戒工作中分工協作問題的通知
(1989年6月14日)
監察部、公安部關于監察機關在查辦案件中公安機關予以協助配合的問題的通知
(1989年11月16日)
監察機關在調查處理政紀案件中相互協作配合的規定
(1992年11月16日)
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的聯系和配合的暫行規定
(2006年2月23日)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2001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察部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
(2006年1月26日)
【涉案款物管理】
監察機關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財物辦法
(1993年9月20日)
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暫行辦法
(2010年12月10日)
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規范處理沒收追繳股票的通知
(2011年8月9日)
監察部對江蘇省監察廳《關于行政違紀人員不肯退出非法所得監察部門應采取何種措施的請示》的答復
(1991年11月22日)
監察部關于監察機關對與案件有直接關系的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采取暫停支付的措施是否有期限限制問題的答復
(1992年3月3日)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2002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問題的通知
(2008年1月10日)
人民檢察院扣押、凍結涉案款物工作規定
(2010年5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拍賣工作的若干規定
(2011年9月7日)
【見面、宣布程序】
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對違紀黨員的處分決定無法通知本人時應如何辦理的通知
(1991年7月13日)
關于所要作出的處分決定和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同犯錯誤黨員見面的具體辦法
(1991年7月23日)
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中央、中央紀委決定或批準的對犯錯誤黨員的處分執行程序的通知
(1992年9月5日)
監察部對被調查人在案件調查中逃跑、藏匿,其違法違紀事實材料未與本人見面能否做出行政處分決定問題的答復
(1992年2月1日)
中央紀委法規室對四川省紀委《關于農村基層黨支部沒有條件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10月26日)
關于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自辦案件被調查人違紀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面工作的意見(試行)
(2006年2月)
關于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自辦案件處分決定宣布工作的意見(試行)
(2006年2月)
【案件審理】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
(1987年7月14日)
中央紀委關于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序的規定
(1991年7月13日)
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患精神疾病的黨員犯有錯誤應如何處理的答復
(1991年8月31日)
關于對違紀的人大代表提出罷免建議時如何表述的答復
(2000年6月6日)
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
(1999年1月15日)
【人大人員處理程序】
監察部對黑龍江省監察廳《關于行政處分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0年3月12日)
監察部對河南省監察廳《關于給予由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任命的行政人員如何行使行政處分權的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0年3月12日)
監察部關于監察機關對由地方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的人員直接行使行政處分權的有關程序問題的解答意見
(1990年6月2日)
關于對違紀的人大代表提出罷免建議時如何表述的答復
(2000年6月6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案件審理室對江蘇省紀委案件審理室《關于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違紀后如何給予行政處分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2月5日)
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對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職權做出的撤銷職務和企、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的行政處分能否解除問題的復函
(2001年2月14日)
中央紀委法規室、監察部法規司關于對四川省紀委《關于給予人代會選舉的市長行政撤職處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2003年9月8日)
【離退休人員違紀處理】
人事部對《關于對離退休的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其政紀責任的函》的復函
(2001年2月14日)
監察部關于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1年9月13日)
人事部關于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緩刑期間能否享受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
(1991年3月5日)
人事部關于退休干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期間能否增加退休費問題的函
(1996年11月29日)
人事部關于公務員受到行政處分能否辦理退休手續問題的函
(1997年7月9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退休人員被判刑后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2001年3月8日)
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人員)違紀給予行政處分適用何種規定問題給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的答復
(2001年8月2日)
監察部關于對《關于對在機構改革中提前離崗稅務人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2002年1月7日)
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對在機構改革中提前離崗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行政紀律責任有關問題的復函
(2002年3月20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受紀律處分后養老金問題的復函》
(2003年1月17日)
關于《關于對離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后如何追究其行政紀律責任的請示》的答復
(2003年3月13日)
監察部關于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中如何減扣退休金問題的答復
(2004年6月24日)
中共中央紀委法規室關于對《中共重慶市紀委重慶市監察局關于黨的機關工作者退休后違紀是否給予行政處理的請示》的答復
(2004年4月21日)
關于對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能否進行經濟處罰的答復
(2004年6月17日)
【處分執行、工資變動】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將犯有錯誤的黨員干部案件結案主要材料抄送組織、人事部門的通知
(1989年9月7日)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
(1998年4月8日)
中央紀委辦公廳《對北京市紀委等關于在黨的機關工作的黨員干部、非黨干部和在其他機關中沒有擔任行政職務的黨務干部受到撤銷職務以上處分是否降低工資問題的答復》
(1988年7月28日)
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對《山東省紀委關于黨員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在半年內又被選舉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8年4月20日)
中央紀委關于“對違紀黨員領導干部被免職后可否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4月26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年8月23日)
人事部關于懲戒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0年2月13日)
人事部關于“行政降級處分”問題的復函
(1995年3月14日)
人事部關于國家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6年9月12日)
人事部關于公務員受到行政處分能否辦理退休手續問題的函
(1997年7月9日)
人事部關于國家行政機關中低職安排的軍隊轉業干部行政撤職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1月18日)
關于對公務員可否給予處分又作辭退處理意見的函
(2009年12月8日)
人事部關于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回原單位工作后如何確定職務和工資等問題給河南省人事廳的復函
(1991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和宣告緩刑、假釋的犯罪分子能否擔任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領導職務問題的答復
(1991年9月2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仍留原單位工作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能否調動工作的批復
(1997年1月20日)
【變更、解除處分】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重申共產黨員受到正確的黨紀處分改正錯誤后不履行取消處分手續的通知
(1989年7月31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案件審理室關于在復審(復查)、復核中變更原處分后如何確定處分起始時間及解除處分期限的意見
(2000年7月19日)
關于將開除黨籍處分改為留黨察看處分后留黨察看的起始時間如何確定問題的答復
(2005年8月29日)
人事部關于國家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6年9月12日)
人事部關于變更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后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5月26日)
監察部關于對行政處分期限的合并處理及加重處分應當如何執行的答復
(2003年3月27日)
人事部、監察部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8月23日)
人事部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2005年2月4日)
監察部關于對河北省監察廳《關于辦理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12月20日)
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對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職權做出的撤銷職務和企、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的行政處分能否解除問題的復函
(2001年2月14日)
關于可否解除(國有企業)監察對象行政處分問題的復函
(2003年10月8日)
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適用解除處分制度的通知
(2010年4月14日)
【申訴復查】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
(1993年8月22日)
監察機關處理不服行政處分申訴的辦法
(1991年11月30日)
公務員申訴案件辦案規則
(1998年8月20日)
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
(2008年5月16日)
監察部關于受理不服行政處分申訴若干問題的批復
(1992年6月15日)
監察部關于案件復查工作若干問題的答復
(1993年2月8日)
監察部關于對申訴人撤訴后有關問題請示的答復
(1993年11月29日)
監察部關于對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主管行政機關不服監察機關的復查決定,能否提出復核申請問題的答復
(2000年7月3日)
【行政復議、行政應訴】
監察部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法
(2006年4月30日)
監察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報告辦法
(2007年9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7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監察機關作出的開除處分行為是否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答復
(2000年11月1日)
國務院法制辦對監察部《關于咨詢劉××所提申請是否屬于行政復議受理范圍問題的函》
(2003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根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批復
(2004年7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1年7月29日)
四、常用法規、司法解釋
【貪污賄賂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挪用國庫券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1997年10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98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
(1999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1999年6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1999年6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
(2000年2月16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國家工作人員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請示的批復
(2000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鎮財政所所長是否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批復
(2000年5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農村合作基金會從業人員犯罪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2000年5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
(2000年6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離退休后收受財物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
(2000年7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問題的批復
(2000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挪用尚未注冊成立公司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00年10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國有資本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財物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
(2001年5月2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佛教協會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受賄罪或者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主體問題的答復
(2003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03年1月28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集體性質的鄉鎮衛生院院長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3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計算追訴期限問題的批復
(2003年9月22日)
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03年11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對行為人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擔任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收受賄賂、挪用本單位資金等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4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但尚未依照規定程序獲取該單位職務的人員是否適用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問題的答復
(200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7年7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8年11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2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6年4月18日)
【瀆職犯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2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的時間效力的批復
(2000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未被公安機關正式錄用的人員獄醫能否構成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主體問題的批復
(2000年9月1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為玩忽職守罪主體問題的批復
(2000年10月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屬工人編制的鄉(鎮)工商所所長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
(2000年10月31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工人等非監管機關在編監管人員私放在押人員行為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1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企業事業單位的公安機構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其工作人員能否構成瀆職侵權犯罪主體問題的批復
(2002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非司法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構成徇私枉法罪共犯問題的答復
(2003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12年12月7日)
【其他司法解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98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問題的批復
(2000年9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是否影響自首成立問題的批復
(2004年3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9年3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
(2010年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2010年9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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