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8486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范總整理:公司法實用手冊(含企業破產法)(內涵專業,編排精當,易翻便攜,便于專業學習研究、實務工作
- 作者:葛偉軍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4月
- 入庫時間:2016-5-4
- 定價:46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收集和整理了與我國《公司法》每個法條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釋的方式逐一解釋每個法條。
正文部分以及用以注釋法條的材料,采如下體例:
1.正文為每部法律的法條。
2.腳注為注釋每個條款的文件。用以注釋的文件,最早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最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及兩高工作文件、部門規章及部門規范性文件、兩高公報案例。年代較早或者使用頻率較低的文件,并未收錄。
3.每個腳注中注釋文件的編排順序如下:
(1)總體順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文件、部門規章及部門規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案例排列。
(2)在每一類相同性質的文件中,按照發布的時間順序,從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時,考慮與所釋條款的相關性、對條款解釋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則排列。
(3)用以注釋的文件,按照注釋內容,根據需要或摘錄一部分,或省略一部分,或全文使用。
4.附錄為用以注釋的所有文件的名稱匯編,按照其發布的時間順序排列。
在系統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公司法和破產法案例的基礎上,本書選取了數十個相關的案例,并對裁判結果進行概括,將其置于與案例裁決相關的法條項下,便于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與適用。公報案例的目錄,附于本書的最后,按時間順序排列。
本書包含最近一年(2015年2月~2016年2月)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及文件,包括:《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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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立法宗旨
第2條調整對象
第3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第4條股東權利
第5條公司義務及權益保護
第6條公司登記
第7條營業執照
第8條公司名稱
第9條公司形式變更
第10條公司住所
第11條公司章程
第12條經營范圍
第13條法定代表人
第14條分公司與子公司
第15條轉投資
第16條公司擔保
第17條職工權益保護與職業教育
第18條工會
第19條黨組織
第20條股東禁止行為
第21條禁止關聯交易
第22條公司決議的無效或被撤銷
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23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第24條股東人數
第25條公司章程內容
第26條注冊資本
第27條出資方式
第28條出資義務
第29條設立登記
第30條出資不足的補充
第31條出資證明書
第32條股東名冊
第33條股東查閱、復制權
第34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
第35條不得抽逃出資
第二節組織機構
第36條股東會的組成及地位
第37條股東會職權
第38條首次股東會會議
第39條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第40條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主持
第41條股東會會議的通知與記錄
第42條股東的表決權
第43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44條董事會的組成
第45條董事任期
第46條董事會職權
第47條董事會會議的召集與主持
第48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49條經理的設立與職權
第50條執行董事
第51條監事會的設立與組成
第52條監事的任期
第53條監事會會監事的職權(一)
第54條監事會會監事的職權(二)
第55條監事會的會議制度
第56條監事職責所需費用的承擔
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57條一人公司的概念
第58條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
第59條一人公司的登記注意事項
第60條一人公司的章程
第61條一人公司的股東決議
第62條一人公司的財會報告
第63條一人公司的債務承擔
第四節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64條國有獨資公司的概念
第65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章程
第66條國有獨資公司股東權的行使
第67條固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第68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經理
第69條國有獨資公司高層人員的兼職禁止
第70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71條股權轉讓
第72條強制執行的股權轉讓
第73條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
第74條異議股東股權收購請求權
第75條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76條股東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第77條設立方式
第78條發起人的限制
第79條發起人的責任
第80條注冊資本
第81條公司章程
第82條公司章程
第83條發起設立的程序
第84條募集設立的發起人認購股份
第85條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認股書
第86條招股說明書
第87條股票承銷
第88條代收股款
第89條驗資及創立大會的召開
第90條創立大會的職權
第91條不得任意抽回股本
第92條申請設立登記
第93條出資不足的補充
第94條發起人的責任
第95條公司性質的變更
第96條重要資料的置備
第97條股東的查閱、建議和質詢權
第二節股東大會
第98條股東大會的組成與地位
第99條股東會的職權
第100條年會和臨時會
第101條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與主持
第102條股東大會會議的通知
第103條股東表決權
第104條重要事項的股東大會決議權
第105條董事、監事選舉的累積投票制
第106條出席股東大會的代理
第107條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第三節董事會、經理
第108條董事會組成、任期及職權
第109條董事長的產生及職權
第110條董事會會議的召集
第111條董事會會議的議事規則
第112條董事會會議的出席及責任承擔
第113條經理的設立與職權
第114條董事兼任經理
第115條公司向高管人員借款禁止
第116條高管人員的報酬披露
第四節監事會
第117條監事會的組成及任期
第118條監事會的職權及費用
第119條監事會的會議制度
第五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120條上市公司的定義
第121條上市公司特別事項的股東大會決議權
第122條獨立董事
第123條董事會秘書
第124條會議決議的關聯關系董事不得表決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股份發行
第125條股份及其形式
第126條股份發行的原則
第127條股票發行價格
第128條股票的形式及載明的事項
第129條股票的種類
第130條股東信息的記載
第131條其他種類的股份
第132條向股東交付股票
第133條發行新股的決議
第134條發行新股的程序
第135條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第136條發行新股的變更登記
第二節股份轉讓
第137條股份轉讓的概念
第138條股份轉讓的場所
第139條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140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141條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轉讓
第142條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
第143條記名股票丟失的補救
第144條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第145條上市公司的信息公開
第六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146條高管人員的資格禁止
第147條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義務和禁止行為
第148條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
第149條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150條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對股東會、監事會的義務
第151條公司權益受損的股東救濟
第152條股東權益受損的訴訟
第七章公司債券
第153條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條件
第154條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第155條公司債券票面的記載事項
第156條公司債券的分類
第157條公司債券存根簿
第158條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
第159條公司債券轉讓
第160條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
第161條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第162條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163條公司財務與會計制度
第164條財務會計報告
第165條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
第166條法定公積金與任意公積金
第167條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金
第168條公積金的用途
第169條招聘、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第170條真實提供會計資料
第171條會計賬簿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172條公司的合并
第173條公司合并的程序
第174條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
第175條公司的分立
第176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
第177條公司減資
第178條公司增資
第179條公司變更的登記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180條公司解散原因
第181條修改公司章程
第182條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
第184條清算組的職權
第185條債權人申報債權
第186條清算程序
第187條破產程序
第188條公司注銷
第189條清算組成員的義務與責任
第190條公司破產
第十一章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191條外國公司的概念
第192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程序
第193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條件
第194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稱
第195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第196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活動原則
第197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撤銷與清算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198條虛報注冊資本的法律責任
第199條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200條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201條另立會計賬簿的法律責任
第202條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203條違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法律責任
第204條公司合并、分立、減資、清算中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205條公司在清算期間違法經營活動的法律責任
第206條清算組違法活動的法律責任
第207條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機構的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208條公司登記機關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209條公司登記機關的上級部門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210條假冒公司名義的法律責任
第211條逾期開業、停業、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212條外國公司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213條吊銷營業執照
第214條民事賠償優先
第215條刑事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第216條本法相關用語的含義
第217條外資公司的法律適用
第218條施行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立法宗旨
第2條清理債務與重整
第3條破產案件的管轄
第4條程序的法律適用
第5條破產程序的效力
第6條企業職工權益的保障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責任的追究
第二章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申請
第7條申請主體
第8條破產申請書與證據
第9條破產申請的撤回
第二節受理
第10條破產申請的處理
第11條裁定受理與債務人提交材料
第12條裁定不受理與駁回申請
第13條指定管理人
第14條通知債權人與公告
第15條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的義務
第16條債務個別清償的無效
第17條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的義務
第18條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的合同的繼續履行與解除
第19條保全措施解除與執行程序中止
第20條民事訴訟或仲裁的中止與繼續
第21條債務人的民事訴訟的管轄
第三章管理人
第22條管理人的指定與更換
第23條管理人的義務
第24條管理人的資格
第25條管理人的職責
第26條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管理人行為的許可
第27條管理人的忠實義務
第28條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員與管理人的報酬
第29條管理人的辭職
第四章債務人財產
第30條債務人財產
第31條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行為的撤銷
第32條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行為的撤銷
第33條無效行為
第34條追回因被撤銷或無效行為取得的債務人的財產
第35條債務人的出資人繳納出資
第36條管理人員非正常收入和財產的追回
第37條管理人取回質物、留置物
第38條權利人財產的取回
第39條在途運輸標的物的取回與交付
第40條抵銷權
第五章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41條破產費用
第42條共益債務
第43條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
第六章債權申報
第44條債權人依法定程序行使權利
第45條債權申報期限
第46條未到期的債權與附利息的債權的算定
第47條附條件、附期限債權與未決債權的申報
第48條申報債權的公示與異議
第49條申報債權的書面說明
第50條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
第51條連帶債務人申報債權
第52條連帶債務人的債權人申報債權
第53條解除合同后對方當事人申報債權
第54條受托人申報債權
第55條票據付款人申報債權
第56條補充申報債權
第57條債權表
第58條債權表的核查、確認與異議
第七章債權人會議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59條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第60條債權人會議主席
第61條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第62條債權人會議的召開
第63條通知債權人知
第64條債權人會議的決議
第65條法院裁定事項
第66條債權人申請復議
第二節債權人委員會
第67條債權人委員會的組成
第68條債權人委員會的職權
第69條管理人行為的告知
第八章重整
第一節重整申請和重整期間
第70條重整申請
第71條裁定重整與公告
第72條重整期間
第73條債務人自行管理與營業
第74條管理人管理與營業
第75條重整期間擔保權的行使與借款
第76條重整期間的取回權
第77條重整期間對出資人收益分配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轉讓的限制
第78條重整中止與破產宣告
第二節重整計劃的制定和批準
第79條重整計劃草案的提交期限
第80條重整計劃草案的制作主體
第81條重整計劃草案的內容
第82條債權分類與重整計劃草案分組表決
第83條不得減免的費用
第84條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
第85條出資人代表列席會議與出資人組表決
第86條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與重整程序終止
第87條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與重整程序終止
第88條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終止
第三節重整計劃的執行
第89條重整計劃的執行主體
第90條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與報告
第91條監督報告與監督期限的延長
第92條重整計劃的約束力
第93條重整計劃的終止
第94條重整計劃減免的債務不再清償
第九章和解
第95條和解申請
第96條裁定和解
第97條通過和解協議
第98條裁定認可和解協議并終止和解程序
第99條和解協議的否決與宣告破產
第100條和解協議的約束力
第101條和解協議的影響
第102條債務人履行和解協議的義務
第103條和解協議無效與宣告破產
第104條終止執行和解協議與宣告破產
第105條自行和解與破產程序終結
第106條和解協議減免債務不再清償
第十章破產清算
第一節破產宣告
第107條破產宣告
第108條破產宣告前的破產程序終結
第109條別除權
第110條別除權的不完全實現與放棄
第二節變價和分配
第111條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第112條變價出售方式
第113條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
第114條破產財產的分配方式
第115條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第116條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執行
第117條附條件債權的分配
第118條未受領的破產財產的分配
第119條訴訟或仲裁未決債權的分配
第三節破產程序的終結
第120條破產程序的終結及公告
第121條破產人的注銷登記
第122條管理人執行職務的終止
第123條破產程序終結后的追加分配
第124條對未受償債權的清償責任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125條破產企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26條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27條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28條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29條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擅自離開住所地的法律責任
第130條管理人的法律責任
第131條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132條別除權適用的例外
第133條本法施行前國務院規定范圍內企業破產的特別規定
第134條金融機構破產的特別規定
第135條企業法人以外組織破產的準用規定
第136條施行日期
公司法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案例
破產法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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