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0086
- 書名: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仲裁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西山法學文庫
- 作者:喬慧娟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4年5月
- 入庫時間:2014-6-27
- 定價:3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著私人與國家間的投資爭端法律適用問題的解決這一核心問題,進行了較為系統和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明確界定國際投資爭端仲裁中準據法的含義,實體問題的準據法與撤銷仲裁裁決的關系,然后在介紹準據法確定原則和方法的基礎上,詳細論述了國際法和其他相關規則的適用。文章特別結合中國雙邊投資條約的簽署,以及涉及中國投資者和中國政府的投資爭端仲裁案件,對國際投資爭端仲裁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深入闡述,并對完善中國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提出有益建議。
全書內容涉及國際投資法和國際私法的基本理論、投資爭端仲裁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以及國際法、一般法律原則、公平善意原則、現代商人法的適用,結構安排合理,思路清晰、論述充分。應該說,本書填補了我國國際私法領域及國際投資法領域對這一問題研究的空白。
借此機會,將這本書推薦給從事國際私法、國際投資法學習與研究的學生、學者和相關實務界人士。
圖書目錄
序 /1
前言 /
第一章概述 /第一節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概述 /
一、國際投資的概念和類型 /
二、國際投資爭端的含義、種類 /
三、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的特殊性 /
四、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的解決方法及其發展 /
第二節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仲裁法律適用問題概述 /
一、私人與國家間投資爭端實體問題的法律適用 /
二、仲裁庭管轄權、投資者國籍和訴訟能力的法律適用 /
三、實體問題的準據法與撤銷仲裁裁決的關系 /
第二章實體法的確定原則和方法 /第一節意思自治原則的適用 /
一、意思自治原則 /
二、選擇法律的范圍 /
三、選擇法律的方式 /
四、選擇法律的時間 /
五、選擇法律的限制 /
第二節當事人未選擇法律時確定仲裁實體法的方法 /
一、依有關的沖突規則確定仲裁實體法 /
二、直接確定仲裁實體法 /
第三章國際法的適用 /第一節國家契約適用的法律 /
一、國家契約的概念和性質 /
二、國家契約應適用法律的爭論 /
三、國家契約適用國際法的實踐 /
四、國家契約國際化理論 /
第二節國際法在“中心”仲裁中的適用 /
一、“中心”仲裁能否適用國際法的理論之爭 /
二、“中心”仲裁適用國際法的情形 /
三、“中心”仲裁中可適用的國際法的范圍 /
四、“中心”處理國際法與國內法關系的實踐 /
第三節國際投資條約的適用 /
一、國際投資條約的發展 /
二、國際投資條約中投資爭端的法律適用條款 /
三、國際投資條約和東道國國內法的適用實踐 /
第四節國際習慣法的適用 /
一、國際習慣法的概念和形成要素 /
二、國際投資條約在創設國際習慣法中的作用 /
三、國際投資領域中具體的國際習慣法規則之爭 /
四、國際習慣法在投資爭端仲裁中的適用和發展 /
第四章其他相關規則的適用 /第一節一般法律原則的適用 /
一、一般法律原則的含義和性質 /
二、一般法律原則適用的實踐 /
三、對一般法律原則適用的評價 /
第二節公平善意原則的適用 /
一、友好仲裁的含義 /
二、《華盛頓公約》中關于適用公平善意原則的規定 /
三、適用公平善意原則時的幾個問題 /
四、適用公平善意原則的限制 /
五、“中心”適用公平善意原則的實踐 /
六、對公平善意原則適用的評價 /
第三節合同條款的適用 /
一、仲裁規則和仲裁實踐中合同條款的適用 /
二、“契約條款法”理論 /
三、學者對契約條款法理論的批評 /
第四節現代商人法的適用 /
一、現代商人法的概念和淵源 /
二、適用現代商人法的立法和實踐 /
四、對現代商人法適用的評價 /
第五章中國有關投資者與東道國投資爭端法律適用的規定及
建議 /第一節概論 /
一、中國改革開放后外資輸入概況 /
二、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概況 /
三、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投資爭端的種類 /
四、涉及中國投資者或政府的投資爭端仲裁案件 /
第二節中國有關投資者與東道國投資爭端法律適用的規定 /
一、中國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概況 /
二、中外BIT中關于投資者與東道國投資爭端法律適用的規定 /
第三節中國有關投資者與東道國爭端法律適用規定的建議 /
一、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關于法律適用規定的建議 /
二、“其他條款”的簽訂問題 /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