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制度是我國民主和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自從1979年恢復律師制度以來,律師的數量和質量都有了較大的提高,據司法部2010年4月發布的統計
數字,截至2009年年底,我國共有律師事務所15,888家,律師173,327人,律師輔助人員64,986人。律師行業正在成為人們羨慕的行業之一。
與此同時,律師業務領域不斷擴展,業務數量逐年提高,廣大律師逐步介入金融、證券、房地產、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貿易、反傾銷等新興領域,僅2009年,我國律師從事非訴訟業務法律事務達569,304件,收取律師費合計907,153.644萬元。
需要指出的是,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律師積極參政議政,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據司法部2010年4月發布的統計數字,截至2009年年底,已有3976名律師擔任全國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近幾年來,我國兩岸四地律師間的聯系和合作日益頻繁,各地律師彼此借鑒,取長補短,在完善各地律師制度的同時,對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為了及時介紹2007年10月我國修訂的《律師法》、2008年7月司法部發布的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系統展示中國目前兩岸四地不同的律師制度,我們編寫了這本《律師法學》。與其他《律師法學》和《律師學》相比,本書的特點和創新之處在于:
第一,在體例上,本書除了探討律師資格的取得、執業條件、執業機構、管理體制、職業道德和紀律以及律師的訴訟代理、辯護和非訴訟業務等內容以外,還首次系統介紹了“律師的參政議政”、“中國香港律師制度”、“中國澳門律師制度”和“中國臺灣地區律師制度”。
第二,在內容上,我們強調理論、立法和律師實務相結合。眾所周知,律師業務具有極強的實務性,如果我們在《律師法學》中只強調理論和立法,忽視律師實務的介紹,律師法學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第三,在撰寫人資格上,我們強調必須由從事律師執業的內行完成本書的撰寫工作,避免不真實的律師實務陳述誤導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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