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是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它是根據國家教育部審定的《經濟法教學大綱》編寫的。此書的歷史淵源可追溯至1980年,在黨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路線指引下,我們立足于中國改革開一放的實踐,敢于創新,敢于突破,編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原 理》(1981年);繼而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講義》(1982 年);以后又相繼出版了《中國經濟法教程》(1985年),《中國經濟法 教程》(修訂版)(1995年),《中國經濟法教程》(第三版)(1999年)。 我們遵循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與經濟體 制改革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同步而行,貫徹各個時期的黨和國家在經 濟領域內的基本政策方針和經濟法律、法規,一路走來,直至進入2l 世紀。根據新世紀、新時代的要求,在前系列教材的基礎上,編著此《經濟法》。
二十多年來,我們根據黨的先進理論和革命實踐,不斷地與時俱進,教材內容、體系也不斷地調整、完善,但我們的經濟法基本理論,如對立統一的結合論,社會責任本位,綜合平衡協調,以公為主、公私結合等基本思想理念,卻貫徹始終。此次修改,我們又根據黨的十六大、十七大以來所取得的理論和實踐的偉大成果,根據日臻完善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引下,努力反映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反映現行經濟立法和綜合云嗣久種镕嘛知沾撞車路調放拯沫芏樂曲出里 椹監翻弼田同由從經濟法學研究的新的思想和觀點,在堅持經濟法基本理論和注意總論與分論的結合的同時,著重闡明經濟法的基本制度,使之更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符合法學本科經濟法教學的要求。從教材的理論內容看,也可作研究生教學用書。
本書體系未變,仍分為四編二十二章。由于我國宏觀方面立法在起步中,有些仍未列入。
本書由潘靜成、劉文華主編,參加本書編著的作者為(按撰寫章節先后為序):
史際春:緒言、第五、六、七、八、九章;
劉文華、史際春:第一、二、三、四章;
徐孟洲:第十、十一、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章;
劉文華:第十二、十三章;
潘靜成:第十四、十五章。
對于本書的編寫,歡迎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編著者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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