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022
- 書名:辦理國家賠償案件法律依據(新辦案依據叢書17)
- 作者:本書編寫組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4月
- 入庫時間:2008-5-5
- 定價:18
圖書內容簡介
本分冊為《辦理國家賠償案件法律依據》,收錄了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相關的法律依據,在文件選編上突出實用性、時效性和權威性。 全書共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國家賠償法條文及適用指引,以國家賠償法條文為線索,根據法條的內容歸納條文主旨、總結法律適用疑難點,并根據疑難點設置適用指引,鏈接與該疑難點有關的具體條文,使讀者在研讀主體法條后能夠快速地查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第二部分配套法律依據,相應收錄辦理國家賠償案件需要運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相關請示與答復等法律文件,分為總類、司法賠償、行政賠償三類。 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國家賠償法》條文及適用指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1994年5月12日)
第二部分 配套法律依據
總類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1995年1月25日)
司法賠償
(一)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設立賠償委員會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范圍問題的批復(1995年1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違法扣押財產持續至1995年1月1日以后應當適用《國家賠償法》的批復(1998年3月11日)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1998年9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工作規則(1999年4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國家賠償法》不溯及既往的批復(1999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9月14日)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2007年9月26日)
(二)賠償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原判數罪再審個罪改判無罪且已執行屬于國家賠償范圍的批復(1996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的查封財產保管人擅自動用處分其保管的財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3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保外就醫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3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在假釋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3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錯誤執行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8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1998年9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錯誤逮捕檢察機關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9年12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的工資已由單位補發國家是否還應支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的批復(2000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監獄工作人員使用暴力造成死亡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3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未采取逮捕措施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違法查封且未盡保管義務造成損害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2年3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復(2003年1月28日)
……
行政賠償
附錄
本書共2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