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9941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注釋本)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7月
- 入庫時間:2007-7-17
- 定價:9
圖書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審
議,于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7年6月29日頒布,并于2008年1月1
日施行。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協調勞動關系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的.
一部重要法律,將為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
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
動關系,提供明確而具體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標
志著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納入了依法規范、依法調整的法制軌道。
總地來看,勞動合同法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從法律角度對勞動合同制度作了較為全面的規范
從1987年我國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以來,開始是以行政法規的
形式對這一制度作了相應的規定。由于當時我國的勞動用工實行
的是固定工制度,由固定工向勞動合同制工人的轉變需要一個過
程,在推行過程中出現的許多問題都是當時預料不到的。對實行
這一制度中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急需通過法律進行規范。
在《勞動法》制定的過程中,已經對勞動合同制度進行了規范,對
其中較為成熟的和大的原則問題作了相應的法律規定。實行市場
經濟以來,閑工制度上又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原有的法律規定已
經不能完全適應依法規范勞動合同制度的需要,需要制定一部較
為全面的法律,對勞動合同制度作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
并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從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
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特別規定(集體合同、勞務派遣合
同、其他用工形式)、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勞動合同制度
作了全面的規定,為依法調整和規范勞動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
保障。
(二)完善和健全了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
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一直處于不斷發展、不斷完善、不斷健全
的過程之中。在勞動合同制度的實行過程中,新的問題、新的矛盾
不斷出現,既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完善引發的問題,也有勞動合同制
度實行之初沒有考慮到的問題,如勞動合同制度的適用范圍問題,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不明確的問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
條件問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競業限制問題。
限制用人單位濫用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問題,集體合同制度與勞
動合同制度對接的問題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法律法規對之作出規
范。《勞動合同法》對這些實踐中產生的問題,都從協調勞動關
系、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角度作了相應的規定,對某些缺乏法律.
規定的用工方式作了規范,為解決實踐中常常引發爭議的問題提
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進一步完善和健全了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律
制度。
(三)對規避勞動合同制度的用工形式進行了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制度實行過程中,出現了某些新的用工方式,對勞動
合同制度的健康發展提出了挑戰。這些用工方式的出現,有的是
根據勞動用工形式的需要出現的,如小時工或靈活用工;有的是為
規避勞動合同制度所規定的法定權利義務而出現的,如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的出現,凸顯了其對勞動合同制度提出的挑戰。作為一
種從職業介紹衍生出來的用工方式,它將勞動關系的雙方人為地
分成三方,目的在于將勞動合同職工改為勞務工;以達到降低勞動
報酬標準、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非法攫取最大利潤的目的。由于
國家法律法規在規范勞務派遣方面是一片空白,被派遣員工的合
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的維護,即使發生勞動糾紛,也無法可依。用
人單位正是利用這一點,盡可能地采用這一用工方式。《勞動合
同法》針對勞務派遣存在的問題,對此作了專節規定,把勞務派遣
用工形式的范圍限定為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并
對勞務派遣三方的權利義務作了具體的規定。雖然《勞動合同
法》對這一用工形式的規范與廣大勞動者和工會組織的要求還有
一定距離,但把這一規避勞動合同制度法定權利義務的用工方式
納入法律規范和調整的軌道,仍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亮點。
(四)在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設計上符合中國國情
每個國家的勞動用工制度都是根據該國的具體國情確定的,
只有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勞動用工制度,才能保持本國勞動關系
的穩定。學術界某些專家、學者在勞動合同法的制定過程之中,只
會拿國外的勞動合同規定來套改中國的勞動合同制度,根本不考
慮中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制度以及在勞動就業問題上勞動力供大
于求、“僧多粥少”的具體情況,因而,類似意見或建議在立法過程
中也僅有參考價值。《勞動合同法》的起草和制定,一直從中國的
國情出發,參照國際上不同國家的不同用工制度,針對當前在勞動
合同制度中勞動者所處的弱勢地位,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作
了相應的規定,從法律條款看似對勞動者有所傾斜,但從法律制度
應平衡各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來講,從法律對國家發展和經
濟進步的保障作用來講,《勞動合同法》是符合我國的具體國情
的,并將對我國勞動關系的穩定發展和和諧社會的構建產生積極
的推動作用。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適用提要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總則………………………………………………………l
第一條 立法宗旨 ………………………………………1
第二條 適用范圍 ………………………………………2
第三條 基本原則 ………………………………………3
第四條 規章制度 ………………………………………4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5
第六條 集體協商機制 …………………………………6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6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6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7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
擔保 ……………………………………………8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8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
的解決 ………………………………………9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lO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12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13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13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
明確的解決……………………………………16
第十九條 試用期…………………………………………17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18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18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19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20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21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22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22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23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24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24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24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25
第三十一條 加班…………………………………………26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26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27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28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28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29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29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30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30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32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33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34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36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38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38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39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40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42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43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43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44
第五章 特別規定………………………………………………45
第一節 集體合同……………………………………………45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45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t……………………………46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47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47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48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49
第二節 勞務派遣……………………………………………50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50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
權利義務……………………………………50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51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52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
條件…………………………………………52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52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54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54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55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55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56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56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56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56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57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58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58
第六章 監督檢查………………………………………………59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管理體制…………59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60
第七十五條 監督檢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62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62
第七十七條 工會監督檢查的權利……………………63
第七十八條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64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65
第七章 法律責任………………………………………………65
第八十條 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65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
的法律責任………………………………66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67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67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等證件的法律責任……68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
法律責任……………………………………69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70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71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71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73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73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74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律責任………………75
第九十三條 無營業執照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76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者的連帶賠償責任………77
第九十五條 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
律責任……………………………………………77
第八章 附則……………………………………………………79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79
第九十七條 過渡性條款…………………………………………79
第九十八條 施行時間……………………………………80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81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95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
題的意見………………………………………………………1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129
集體合同規定……………………………………………………139
最低工資規定……………………………………………………148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52
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 …………………153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54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156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58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160
工傷保險條例……………………………………………………1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17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18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二) ………………………………………………185
解除勞動合同損害賠償計算公式………………………………189
民事訴訟流程圖(一審) ………………………………………190
民事訴訟流程圖(二審) ………………………………………191
本書共有1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