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4627
- 書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法律適用指南(公安辦案實務叢書)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6年6月
- 入庫時間:2006-7-6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法律適用篇
3 第一章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任務、職權和遵循的原則
3 公安機關刑事職責依據
4 受人民檢察院監督
4 重證據、重調查
4 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針
5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
7 第二章偵查管轄
7 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lO 公安機關管轄分工的地域管轄
ll 公安機關管轄分工的協商確定和指定管轄
12 公安機關管轄分工的級別管轄
12 公安機關管轄的部門管轄
12 公安機關管轄分工的專門管轄
16 公安機關與軍隊互涉案件的管轄
21 第三章偵查回避
2l 申請回避
22 自行回避
22 指令回避
22 回避的決定和救濟
23 其他人員的回避
24 回避前訴訟活動的效力
25 第四章偵查階段律師參與刑事訴訟
25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權利及其保障
26 對嫌疑人的告知義務
27 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規定
29 律師會見嫌疑人的權利及限制
30 對律師違反規定的處理
32 第五章刑事偵查證據
32 刑事證據的種類
33 嚴禁刑訊逼供
34 向單位和個人收集證據
35 證人的資格和義務
35 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保護
36 收集證據的范圍
37 收集證據的要求
38 第六章刑事強制措施
第一節 拘 傳
38 公安機關適用拘傳的條件和程序
39 拘傳的限制性規定
第二節 取保候審
39 公安機關適用取保候審的條件
40 取保候審的申請和審批
42 取保候審的方式
42 保證人保證
44 保證金的交納
46 保證金的沒收
49 保證金的退還
50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5l 取保候審的執行
55 取保候審的期限及解除
第三節監視居住
57 公安機關適用監視居住的條件
58 監視居住的審批
58 被監視居住人的義務
60 監視居住的執行 ’
62 監視居住的期限及解除
第四節 刑事拘留
64 公安機關適用刑事拘留的條件
65 刑事拘留的申請、審批和執行
66 對被拘留人的訊問
67 拘留后通知被拘留人家屬或單位
68 提請審查批準逮捕
69 對被拘留人審查后的處理
第五節 逮 捕
70 逮捕的適用條件
73 逮捕的批準權、決定權、執行權
73 公安機關提請審批逮捕的程序
75 檢察機關審查、批準逮捕的程序
76 補充偵查及對檢察院不批捕的異議
79 逮捕的執行程序
82 對被逮捕人的訊問
82 逮捕后通知被逮捕人家屬或單位
83 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監督
第六節 羈押期限
83 羈押期限的計算
85 羈押期限的延長和報批
88 對不當強制措施的處理
89 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處理
90 對未成年人采取強制措施的規定
9l 公安機關對人民代表采取強制措施的許可和報告
93 公安機關對政協委員采取強制措施的通報規定
93 其他規定
95 第七章看守所羈押
95 看守所對被拘留、逮捕人進行羈押
95 看守所的收押程序
96 看守所的責任
97第八章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的受案、立案、破案、銷案
97 案件的來源
98 受案的程序
99 受案后的審查
100 立案的條件和程序
102 立案監督
104 破案的條件和程序
105 銷案的條件和程序
107 第九章刑事案件的偵查
第一節 偵查的一般規定
107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
108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主體、地點
108 傳喚和提訊
109 訊問程序
110 訊問特殊嫌疑人的要求
111 制作訊問筆錄
第三節 詢問證人、被害人
113 詢問證人、被害人的地點
114 詢問證人、被害人的內容和程序
115 制作詢問筆錄
第四節 勘驗、檢查
115 勘驗、檢查的主體和證明文件
116 犯罪現場的保護
117 現場勘驗的任務和程序
118 人身檢查
119 尸體解剖
120 復查、復檢
120 偵查試驗
第五節搜 查
121 搜查的主體和范圍
122 搜查的程序
122 無證搜查的條件
123 搜查筆錄
第六節 扣押物證、書證
123 扣押物證、書證的范圍
124 扣押物證、書證的程序
125 扣押郵件、電報
126 扣押的解除
126 扣押物的固定、保全與移送
第七節 查詢、凍結存款、匯款
128 查詢、凍結存款、匯款的程序
129 凍結期限
129 解除凍結存款、匯款的程序
130 對凍結存款、匯款的處理
第八節 鑒 定
131 鑒定的主體和范圍
132 刑事技術鑒定的范圍和鑒定人
133 鑒定的程序
137 鑒定結論的告知及異議
138 鑒定人的出庭義務
138 鑒定人的法律責任
第九節辨 認
140 辨認的范圍和批準
140 辨認的程序規定
141 辨認筆錄的制作
第十節 通 緝
141 通緝的對象
142 通緝令、邊控通知、懸賞通告的發出和撤銷
第十一節 偵查終結
143 偵查終結的條件和手續
144 起訴意見書的制作
145 公安機關對不起訴決定的異議
147 偵查監督
148 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
151第五章執行刑罰
第一節 罪犯的交付
151 交付執行的依據
152 死刑的執行
154 死緩、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執行
155 對被判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執行、監督與考察
157 監外執行的批準
159 監外執行的監督與考察
161 監外執行的終止
第二節 緩刑、減刑、假釋
162 緩刑、假釋的執行
163 緩刑、假釋的監督考察
164 緩刑、假釋的處理
166 減刑
第三節執行中的其他問題規定
167 錯案、申訴的處理
167 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執行中違法行為的監督
169 對又犯新罪罪犯的處理
171第十章…刑事辦案協作
171 刑事辦案協作的提請和履行
171 刑事辦案協作的實施
173 刑事辦案協助的法律責任
174第十二章 外國人犯罪案件的處理
174 辦理外國人犯罪案件的原則
175 外國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175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的解決途徑
175 外國人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
176 外國人實施國際犯罪案件的立案和偵查
176 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的中國船舶或航空器內犯罪案件的
立案和偵查
176 外國人在國際列車上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
177 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者公民所犯的刑事案
件的立案和偵查
177 辦理外國人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177 對外國人采取強制措施及扣留護照
178 外國籍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規定
178 對外國籍犯罪嫌疑人的探視
179 對外國籍罪犯的執行
179 辦理外國人、無國籍人犯罪案件的其他規定
189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
180 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的原則
180 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的范圍
181 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的主管機關
181 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的程序
187其他文件指引
文書制作篇
323第一章 立案、管轄、回避、結案文書
323 1.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
326 2.移送案件通知書
330 3.呈請立案報告書
334 4.呈送不予立案報告書
338 5.不予立案通知書
340 6.不立案理由說明書
344 7.呈送破案報告書
348 8.呈送撤銷案件報告書
352 9.撤銷案件決定書
355 10.指定管轄決定書
359 11.回避/駁回回避申請決定書
365 第二章 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文書
365 1.涉密案件聘請律師申請表
369 2.涉密案件聘請律師決定書
372 3.會見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請表
375 4.準予會見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決定書、通知書
379 5.不準予會見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決定書
382 6.安排律師會見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書
385 第三章 強制措施文書
385 1.呈請拘傳報告書
389 2.拘傳證
392 3.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
396 4.取保候審決定書、執行通知書
402 5.取保候審保證書
405 6.不予取保候審通知書
407 7.呈請監視居住報告書
411 8.監視居住決定書、執行通知書
416 9.呈請拘留報告書
420 lO.拘留證
425 11.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
429 12.提請批準逮捕書
434 13.逮捕證
438 14.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
442 15.不批準逮捕《要求復議意見書》
446 16.不批準逮捕《提請復核意見書》
449 17.釋放通知書
453 18.釋放證明書
457 第四章 偵察取證文書
457 1.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459 2.訊問筆錄
465 3.詢問筆錄
47l 4.現場勘查筆錄
475 5.偵查實驗筆錄
478 6.搜查證
48l 7.搜查筆錄
484 8.通緝令
488 9.起訴意見書
49l lO.補充偵查報告書
495 11.不起訴《要求復議意見書》
499 12.不起訴《提請復核意見書》
502 附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基本程序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主要時限與適用強制措施圖表(含人
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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