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9159
- 書名:金融法律實務問題解答
- 作者:劉敢生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5年5月
- 入庫時間:2005-6-21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序………………………………………………………………(1)
前言…………………………………………………………(1)
存款篇
1.銀行對掛失有效期應如何把握?…………………………(3)
2.儲戶補領新存單(折)可否由他人代辦?………………(6)
3.密碼掛失補辦能否由他人代理?…………………………(8)
4.在儲蓄業務中,銀行對儲戶證件的審查是形式審查
還是實質審查?……………………………………………(10)
5.銀行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辦理儲戶掛失手續造成儲戶
損失是否承擔責任?……………………………………(12)
6.假存單騙取真存款,信用社是否承擔責任?……………(14)
7.對丈夫的存款妻子是否享有取款權?……………………(17)
8.銀行以折角核對方法核對印鑒應否承擔客戶存款被
騙取的民事責任?…………………………………………(20)
9.付款方審查不嚴導致存款被冒領,開戶行是否應當
承擔責任?…………………………………………………(21)
10.如何認定和處理一般存單糾紛案件? …………………(24)
11.什么是以存單為表現形式的借貸糾紛案件? …………(27)
12.如何認定偽造、變造的存單? …………………………(31)
13.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
規定》第6條規定的“指定”?…………………………(33)
14.未經核押的存單是否有效? ……………………………(35)
15.本案中吸收存款銀行對存款作出的處分是否
合法? ……………………………………………………(38)
16.銀行在儲蓄業務中應盡的附隨義務有哪些? …………(41)
17.本案中取款人背書錯誤,儲蓄所應否賠償
權利人損失? ……………………………………………(43)
18.存款人死亡后,繼承人如何支取銀行存款? …………(45)
19.申請人以他人名義開戶,金融機構是否有過錯? ……(48)
貸款篇
20.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中如何認定和把握借款人的
主體資格? ………………………………………………(53)
21.委托貸款合同糾紛中的責任如何確定? ………………(56)
22.銀行貸款業務中如何運用抵銷制度? …………………(58)
23.對委托貸款和信托貸款如何認定? ……………………(61)
24.金融機構在辦理貸款借新還舊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63)
25.建設工程價款和稅款優先權對于銀行辦理房地產抵押
貸款有什么影響? ………………………………………(66)
26.金融機構在貸款時,是采取人保好還是采取物保好?…(69)
27.開展同業拆借業務應注意哪些問題? …………………(72)
28.從訴訟角度看,銀行信貸經營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76)
29.如何運用不安抗辯權保障銀行貸款的安全? …………(79)
30.境內居民個人能否以外匯辦理人民幣質押貸款? ……(81)
31.銀行打包放款應注意什么問題? ………………………(82)
32.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應注意什么問題? ……………(85)
33.銀團貸款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88)
34.銀行如何開展好國內保理業務? ………………………(90)
擔保篇
35.《擔保法》頒布之前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如何處理?……(95)
36.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
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如何承擔責任? ………………(98)
37.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實質內容作了變更,
未經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應如何承擔責任?………(101)
38.什么是最高額保證合同?………………………………(104)
39.物上擔保與保證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債權人應如何
承擔責任?………………………………………………(107)
40.當物上擔保與保證并存時,物的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
或者擔保物滅失,以及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應
如何承擔責任?…………………………………………(110)
41.借款用途部分變更后保證人的責任如何?……………(113)
4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責任如何承擔?……(116)
43.借款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的不動產租賃權設定抵押
是否有效?………………………………………………(118)
44.財產保險單能否用于質押?……………………………(120)
45.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
抵押權人能否直接收回該財產?………………………(123)
46.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
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應如何處理?…………………(126)
47.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按何
順序清償?………………………………………………(128)
48.什么是惡意抵押?………………………………………(129)
49.劃撥土地使用權能否抵押貸款?………………………(131)
50.國有工業企業以機器設備等財產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的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134)
51.某醫院以其擁有的臨街門面房若干問作抵押向銀行
借款,抵押是否有效?…………………………………(136)
52.借款展期未經抵押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應否承擔
抵押責任?………………………………………………(139)
53.房地產抵押合同中絕押條款是否有效?………………(142)
54.抵押權人可否在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上再次
設定抵押?………………………………………………(144)
55.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或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權
何時生效?………………………………………………(146)
56.存單質押未盡通知義務,能否對抗第三人?…………(149)
57.關聯股東間的擔保應注意什么問題?…………………(151)
58.以虛開的存單進行質押效力如何?……………………(153)
59.以偽造變造的假存單質押如何處理?…………………(156)
60.以借用存單進行質押如何處理?………………………(159)
61.未訂立書面質押合同的存單質押是否成立?…………(162)
6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無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
財產出質的,質押是否有效?…………………………(164)
63.質權人將質物交由出質人或代理人占有是否允許?…(167)
64.出質人以存款單出質,簽發銀行核押后又受理掛失
并造成存款流失的,承擔什么責任?…………………(170)
65.借款人以國有股出質的,是否要經國有資產管理
部門審批?………………………………………………(172)
66.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應注意什么問題?……(174)
結算篇
67.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時的審查范圍與審查義務
有哪些?付款時應否審查票據背書的真實性?………(179)
68.失票人掛失止付后是否能免除票據責任?持票人取得
票據時有重大過失是否還享有票據權利?……………(183)
69.票據轉讓無對價,受讓人能否享有票據權利?………(187)
70.出票人交回持票人曾提示付款但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欠缺而遭退票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應出票人
申請將其注銷后,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據權利?………(189)
71.對承兌銀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但尚未按約履行的銀行
承兌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時,承兌銀行拒付的抗辯是
否成立?持票人將匯票退回承兌銀行后,是否還享有
票據權利?………………………………………………(192)
72.票據的變造是否影響票據效力?付款行、出票人對變
造票據付款后分別應如何承擔責任?…………………(197)
73.匯票的收款人申請公示催告獲得的除權判決是具有執
行效力還是只賦予申請人對前手的支付請求權?前手
能否以自己無過錯為抗辯理由予以抗辯?……………(199)
74.票據一經簽發就產生獨立的票據關系,并與票據原因
關系完全分離嗎?………………………………………(202)
75.匯票背書不連續的持票人是否絕對喪失匯票權利?…(204)
76.銀行承兌匯票在連續背書轉讓的過程中均空白背書,
最后持票人因筆誤致使第一被背書人與第二背書人
名稱不一致,是否造成背書中斷?最后持票人應如
何行使權利?……………………………………………(207)
77.合法持票人取得匯票后,匯票在到期前被法院凍結,
持票人應如何行使票據權利?…………………………(209)
78.以特種轉賬傳票從客戶賬戶內劃款的行為,
應如何認定?……………………………………………(211)
79.明知前手之間無真實商品交易但為套取資金取得票據,
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據權利?……………………………(213)
80.票據關系與民法上的擔保關系能否并案起訴?………(215)
81.被背書欄內出現錯誤,能否成為銀行退票的理由?……(217)
82.出口D/P即期托收項下押匯的貿易融資擔保方式應
如何確定?其本身屬于提單質押嗎?…………………(220)
83.銀行未將跟單信用證項下的提單原件交付給信用證申
請人,導致貨物被他人提走,是否應承擔責任?……(223)
84.進口開立信用證所收取的保證金能否被國內法院
凍結、劃扣?……………………………………………(225)
85.開證行按照單據付款后,發現單據不符,能否進行
追索,要求退款?………………………………………(227)
86.保兌行對信用證的保證兌付是第一性的責任,還是
承擔第二性的責任?……………………………………(229)
87.出口地銀行應受益人的請求但未獲得開證行的同意
而加具保兌,開證行對保兌行履行的保兌責任
應否負責?………………………………………………(231)
88.以議付行或付款人的身份買入匯票,對受益人的
追索和對開證行的索償有何異同?……………………(233)
89.出口地銀行對沒有加具保兌且開證行尚未對其作出
付款承諾的遲期付款信用證融資的風險何在?………(235)
保險、證券、期貨篇
90.保險的險種未報金融監管部門備案,是否導致保險
合同無效?………………………………………………(239)
91.如何理解和適用保險合同的不利解釋原則?…………(242)
92.保險金是否屬于被保險人的遺產?……………………(247)
93.保險期間屆滿后,續保單簽發之前發生的保險事故,
保險人應否承擔保險責任?……………………………(249)
94.保險人代位求償權與債權人代位權有何不同?………(251)
95.在保險人違約的情況下,投保人單方解除保險合同
是否消滅保險人的保險責任?…………………………(254)
96.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中關于專項醫學指標的約定是否屬于
免責條款?………………………………………………(258)
97.如何理解保險人對免責條款的說明義務?……………(260)
98.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是否因保險標的物
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262)
99.投保方擅自改變投保標的物的存放地點,致標的物
受損,保險公司應否承擔賠償責任?…………………(265)
100.單位能否以自己為受益人而為職工投保
人身保險? ……………………………………………(268)
101.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受益人能否
越過索賠、理賠程序而直接起訴保險人? …………(270)
102.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中未收到保險費的保險人應否承擔
保險責任? ……………………………………………(273)
103.保證保險合同的性質屬于保險合同還是屬于
保證合同? ……………………………………………(277)
104.投保人持被保險人的全權委托書簽訂的以被保險人
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80)
105.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283)
106.哪些人可以作為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之訴
的原告? ………………………………………………(287)
107.哪些人可以作為虛假陳述民事賠償之訴的被告? …(290)
108.如何計算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 ……(294)
109.訴訟當事人在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中要承擔
哪些舉證責任? ………………………………………(297)
110.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中損失范圍
如何確定? ……………………………………………(301)
111.期貨公司未履行風險揭示義務,應否承擔
民事責任? ……………………………………………(304)
112.期貨公司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造成客戶損失,
應如何承擔責任? ……………………………………(307)
113.期貨公司擅自以客戶名義進行交易,應如何
承擔責任? ……………………………………………(310)
114.期貨公司進行私下對沖,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313)
115.期貨公司錯誤執行客戶指令,應如何承擔責任? …(316)
116.期貨公司應如何處理客戶下達的有缺陷的
交易指令? ……………………………………………(319)
117.期貨公司如何行使強行平倉權? ……………………(321)
118.期貨透支交易造成的虧損,應由誰承擔? …………(324)
119.客戶在某一日的交易結算單上簽字,能否認定為是
對以前所有交易的確認? ……………………………(328)
120.期貨公司進行混碼交易,應承擔什么責任? ………(330)
121.如何認識期貨交易所在實物交割中的擔保責任? …(333)
122.期貨公司執行期貨交易所在異常情況下采取的緊急
措施而致客戶受損,應否承擔責任? ………………(336)
123.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能否成為人民法院審理期貨
糾紛案件的參照依據? ………………………………(338)
訴訟篇
124.如何利用代位權維護金融債權? ……………………(343 )
125.如何利用撤銷權維護金融債權? ……………………(347)
126.負責人利用合同進行個人犯罪,單位應承擔
何種責任? ……………………………………………(351)
127.最高人民法院法(2002)144號通知設定的主要條件
是什么?………………………………………………(355)
128.在訴訟實務中,最高人民法院(2002)144號通知
的理解和適用中常見問題有哪些? …………………(358)
129.借款合同中總借款期限和分筆貸款期限并存,如何認
定合同的主要內容以及以什么時間計算訴訟時效和擔
保期間? ………………………………………………(361)
130.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
到法律保護? …………………………………………(364)
13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
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367)
132.銀行對系欺詐但不行使撤銷權的借款合同的效力
如何確定?……………………………………………(370)
133.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扣劃在銀行的客戶保證金? ……(373)
134.金融機構在委托貸款中不積極履行監管貸款和協助
收回貸款義務,是否應承擔責任? …………………(376)
135.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設有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
能否受讓? ……………………………………………(378)
13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的銀行債權的訴訟時效
如何計算? ……………………………………………(380)
137.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布債權轉讓通知應注意
哪些問題? ……………………………………………(382)
138.借款合同案件中金融機構應提供哪些必要證據? …(384)
139.企業歇業、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的訴訟地位
如何確定? ……………………………………………(387)
140.信用卡透支可否計算復利? …………………………(390)
141.金融機構為企業出具不實或者虛假驗資報告資金證明,
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392)
142.金融機構作為虛假驗資人同時又是債權人的情況下,
其虛假驗資的過錯是否影響出資人在欠資范圍內對
其承擔責任? …………………………………………(396)
143.對公款私存如何處理? ………………………………(398)
144.對案外人的財產能否進行保全? ……………………(401)
145.金融機構在協助人民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
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404)
主要參考書目…………………………………………………(407)
后記…………………………………………………………(408)
總計4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