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8-12-25) / 已閱5458次
為什么要“放任侵權”
知識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對于任何侵權行為,權利人都可以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制止侵權行為。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也很大,發起一個一個的行動來打擊侵權。筆者的工作就是替權利人維權,可是在維權過程中卻遇到一些看起來匪夷所思的事情。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互聯網在我國剛剛興盛,很多作家的文章未經同意被上傳到網站,供人任意下載傳播,為此中國作家協會組織了幾十個在我國享有盛名的作家和律師召開了研討會,會上作家們對網絡侵權這種新形式各自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不乏有人表示侵權者實際是在幫自己傳播。這種觀點讓主張要積極維護自己權利的律師大跌眼界,也第一次觸動筆者對知識產權維權進行深層次的思考。
筆者喜好思考,也有寫出來的欲望,于是寫了幾百篇專業文章,往往不加校對隨手發到博客上或專門的網站上,以前發現文章被別的網站轉載,看著就很生氣:“太不尊重我的權利了,轉載連招呼都不打”我給他們發函,也許懾于我的職業,很多網站都回了信。他們誠懇向我道歉,再說他們網站有一定的知名度,文章刊登在他們網站上本身就是對我宣傳,最后我說如果不同意轉載,他們可以將文章刪除。我轉念一想他們轉載我的文章,還保留了我的署名,甚至是聯系方式,對我身份權沒有侵犯,只不過是沒有事先取得許可而已,那么多的文章被這么多網站轉載,如果每轉載一篇都要征詢我的意見,我反倒付出了更多無謂的時間。網站不支付我稿費,侵犯了我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可是通過這些網站的侵權,我的文章被更多的人看到了,使我獲得了很多獲利的機會,這肯定要比他們支付給的稿酬要多出許多倍。我要維權不一定能得到稿酬(因為這些網站一般都直接刪除),還失去了很多的機會,這個簡單的經濟帳我能算清楚。想清楚了這個道理以后,我就放任侵權,只要保留我的署名方式歡迎各種侵權法,以后發表了文章,總要檢索文章被侵權沒有,侵權越多反倒越高興。很多報刊雜志要我的文章,我說隨便用吧,后來關系熟了,他們刊登我的文章也連招呼都不打,我也樂得高興。現在回過頭想十年以前作家的態度就很容易想明白了,侵權不僅侵犯了我們的權利,也帶來了更大的利益,如此侵權何必要打擊呢?
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可以洞悉跨國公司開始在我國放任侵權其背后的商業運作了。以微軟為例,在微軟的office軟件進入中國之前,我國電腦處理文檔的軟件是國產的金三WPS,大家以盜版形式將Windows裝入電腦時更多是玩里面的撲克牌游戲。與Windows一同盜版而來的Office因為功能強大,操作方便迅速取代了國產的WPS,當Windows升級到98的時候,我國wps就難覓芳蹤了。想想如果微軟的Office剛被侵權就高舉知識產權大棒打擊侵權時,以微軟當初高價很難進入中國到中國市場,人們當然更愿意使用便宜的國產軟件,那么我國龐大的市場需求也許將我們的wps軟件生產商培養成國際軟件巨無霸。但是微軟卻采取了放任侵權的做法,任由我們Windows95、98、2000、xp一步步免費升級使用。等我們養成了使用微軟軟件的習慣后,對微軟就形成了依賴,微軟開始出手了,等我們受到黑屏警告時才猛然醒悟中了微軟放水養魚的招了。微軟能在短短的幾十年成為世界軟件界的巨頭,靠的不僅僅是軟件開發能力,主要還是他們市場博弈能力。微軟的狠招在博弈論中叫“路徑依賴”,當我國幾乎所有的電腦都在使用Windows時,數以億計的電腦用戶對使用其軟件產生依賴,就很難接受使用其他的軟件。其行為不僅讓國產的相關軟件即便也免費也無法與之競爭,還牽動了我國龐大的軟件產業,以致相關的軟件開發都必須基于微軟的平臺進行。所以說我國的軟件公司之死并不是因為盜版,更多的原因是缺乏市場博弈的運營能力,被國外公司暗箭射死。
作家們放任網絡侵權,因為對侵權造成的損失比獲得收益小已經先知先覺。而微軟的放任侵權則有更為深遠的商業謀略。當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商業運營手段,我們不能再用簡單的思維去討論如何保護,如何打擊侵權,更需要一個商業的頭腦去謀劃如何獲得最大的利益。
作者:王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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