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7-11-13) / 已閱7197次
老字號系列之如何共同使用商標
河南汝陽、伊川,陜西的白水三地都生產“杜康”酒。汝陽、伊川兩企業分別申請注冊“杜康”商標,在河南省政府的協調下,兩企業達成一致:一家注冊、兩家使用,為此河南省政府專門下發過文件。《商標法》公布后,為解決以前遺留下來的這一復雜的商標問題,國家工商局于1983年7月18日召集使用“杜康”商標的河南汝陽、河南伊川及陜西白水3家杜康酒廠在北京協商,并根據《商標法》第26條之規定,達成“一家注冊,另外兩家無償長期使用”的協議。 杜康的案例為我們解決老字號商標與商號的沖突解決提供了一種思路,是否可以將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開?重點解決以下兩個問題:
首先要解決由誰來注冊的問題。老字號一般都涉及到多家企業,這些企業原本是一家,不管由那一家注冊對其他家都是不公平的。商標具有排他的壟斷使用權,一家注冊了,其他家未經許可就不能使用,本來是大家共同享有的資源,憑什么叫你一家給單獨占有?那么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杜康在計劃經濟時代,由政府主導的解決方式不失為一個可以借鑒的好方法,“一家注冊,其他家免費使用。”《商標法》第五條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對于注冊問題可以有兩種解決方式:1、由其中的一家注冊,2、各方共同來注冊。
其次解決使用問題。注冊問題好解決,關鍵是使用,獨家注冊的必須許可其他家使用,如何許可使用?共同注冊的各家又如何使用?大家都有份其實幾乎等于大家誰都沒有份,就像公共綠地,誰都可以去踩上一腳,只有人踩,沒有人維護,不久綠地成了操場。所以無論是那種注冊方式,都應當共同組建老字號使用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商標使用規則,大家在管理委員會的監督管理下使用老字號,共同維護老字號。使用規則包括內部使用規則,對外轉讓、許可使用規則,共同維護的規則等。對內使用規則主要規范內部使用,如果有違反使用規則的使用行為應當嚴厲制止,比如使用老字號的產品粗制濫造或服務質量低劣等,應當立刻停止其使用老字號的權利,如果在一定的時間內仍然不能改正的,則應當永久取消其使用權。老字號應當嚴格限制對外轉讓,對外許可需要制定許可規則,由管理委員會統一對外許可,統一監控許可使用情況,收取的許可費用,應當用于該商標的維護,比如用作宣傳等,如果是一方注冊的,應當支付一定的使用許可費用。
這樣各方以老字號為紐帶重新聯結為一個整體,按共同商定的規則來嚴格規范使用行為,和諧地解決了各方商標與商號的沖突,各方同心協力共同將老字號發揚廣大。
作者:王律師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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