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4-8-14) / 已閱7311次
安全法庭是法官的福音抑或隱痛?
楊濤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安全法庭首次啟用,使曾經情緒激動的原告沒有再出現過激言行,順利地對一起上訴案件進行了宣判。該院啟用安全法庭緣由近一段時期以來,少數案件當事人在參加庭審過程中,因對案件審理不滿,不顧法庭紀律,公然當庭起哄、鬧事,甚至辱罵法官、出言威脅法官人身安全。該院經過認真調研論證后,決定從全院法庭中抽出兩個法庭作為安全法庭使用,法庭內部增加了安全警報設施及錄音、錄像設備。(《北京青年報》 2004年07月21日)
如果問一問普通老百姓,那里就安全,想必他們都會告訴你公安局、法院這些國家“暴力機關”最安全,因為這些地方代表著國家的權威。不過,現在世道發生了變化,最安全的地方變得最危險了,一些地方相繼發生了沖擊法院,咆哮公堂的事情。不過這些還只能算是小事而已,去年10月份,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法院始陽法庭發生一起爆炸案,一名當事人當場死亡,準備開庭的兩名法官、死者的妻子及其律師也受傷。今年7月,江西省進賢縣一七旬老人在法庭里實施自殺性爆炸,老人當場死亡。嗚呼,法院竟夾雜著血腥的氣味!
而且,藐視法庭、咆哮公堂的人不僅僅是普通的當事人的專利,一些地方的政府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居然帶頭起著“榜樣”作用。在某地,針對公安機關違法行政的行政訴訟正在開庭,警察就闖入法庭將原告抓走。遼寧省營口市阜新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原大隊長劉萬權,竟然指使暴徒在法庭上砍傷他人。
神圣的法院和法庭成為一些人肆無忌憚施展罵功、濫用武力的場所,這種情形嚴重地損害了一些法官的自尊。一些法官不免要用自身的權力來維護脆弱的自尊,于是一些過激的手段又產生了。黑龍江省蘭西縣臨江鎮雙榆村村民楊懷友、孫鳳霞只因對村干部心懷不滿,在休庭時對村干部說了句粗話,就被法官銬住雙手,關進了拘留所。而在重慶市的黃利明律師出庭時,只因說了一句“請法官注意”,就被法官強行驅逐出庭。然而,法官對當事人的輕微過錯行為使用過激的手段,恐怕自尊不能真正得以維護,反而加劇當事人對抗法庭的心理。
藐視法庭在西方國家是一種不可容忍的犯罪行為,在普通法中,對于藐視法庭的犯罪是不需要陪審團控告就可以審判的,而且對這種法官眼皮底下發生的事情,法官不需要證人提供證據就能親自加以處理。英國著名法官丹寧勛爵在一起案件的審理中說:“在所有必須維護法律和秩序的地方,法院是最需要法律和秩序的。司法過程必須不受干擾或干涉。沖擊司法正常進行就是沖擊我們社會的基礎。”但是,事實上在西方國家,藐視法庭的現象是很少發生,這倒不在于他們國家對這種行為的制裁嚴厲,而在于民眾來自內心地對于法治的信仰和對法官權威的尊重。
而在中國頻頻發生藐視法庭、咆哮公堂的現象絕非僅僅是制裁的不力所致,恐怕也不是法官采用一些過激的手段所能解決。對于法治精神的不認同,對法官審判公正的懷疑和法院、法官權威的缺失,國家機關和官員的公然對抗所起的示范作用,都使我們的問題顯得更加復雜。
對于飽受當事人咆哮公堂之苦的中國法官來說,不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安全法庭的啟用是否會給他們帶福音?不過,在筆者看來,讓法庭空前的戒備森嚴,某種意義上講不正反映了法官內心的脆弱和隱痛嗎?而且,上面所講的問題還存在,僅僅靠安全法庭能讓法庭真正安全起來嗎?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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