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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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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案件代理 接受各類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或參與相關(guān)民事法律事務的處理。 二、代理行政復議和訴訟、國家賠償案件 接受各類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復議或訴訟。 三、仲裁案件代理 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四、擔任法律顧問 接受國家機關(guān)、企事業(yè)單位或其他中外經(jīng)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五、私人律師 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六、其他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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