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務廳關于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有關事項的通告
江西省商務廳關于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有關事項的通告
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商務廳關于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有關事項的通告
江西省商務廳關于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有關事項的通告
廣大消費者及汽車以舊換新活動參與企業:
根據全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安排,現將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提交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有關事項
(一)服務平臺進入方式
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級服務平臺”)于2026年1月30日18:00上線,先期開通本年度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申請資料接收功能。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通過登錄懂車帝App進入“2026年江西省汽車置換更新”入口,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
(二)補貼申請提交方式
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在省級服務平臺清晰、完整、準確填報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信息,需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需上傳境內發行的銀行借記卡(Ⅰ類銀行賬戶)照片。
(3)轉讓舊車信息,需填寫轉讓的乘用車舊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等信息,上傳《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頁至第4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4)購置新車信息,需填寫新購置乘用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等信息,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頁和第2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上述材料中《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所載明的開票日期,以及轉讓的乘用車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和新購置乘用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注冊登記日期,均應在2026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之后。新購置的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在江西省開具或辦理。
(三)補貼申請有關要求
1.申請補貼的乘用車舊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所轉讓的乘用車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該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之間,沒有就該舊車辦理轉讓登記。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乘用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對參與申領補貼的舊車,若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轉回申請人名下,不予審核通過。
2. 2026年1月1日至本《通告》發布之日期間已取得上述所需材料的個人消費者,務必在2026年2月15日前上傳所有材料提交補貼申請;逾期未提交的,由此產生的因資金額度受限等原因導致的補貼無法申請風險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目前省級服務平臺僅有補貼申請功能,申請材料提交成功不代表審核通過,系統審核功能開通后,按規定進行審核。
二、提交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有關事項
(一)服務平臺進入方式
2026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系統(以下簡稱“國家服務平臺”)前期已經開通,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可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進入“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入口”,進行相關操作。
(二)補貼申請提交方式
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在國家服務平臺清晰、完整、準確填報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信息,需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需上傳境內發行的銀行借記卡(Ⅰ類銀行賬戶)照片。
(3)報廢汽車信息,需填寫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上傳舊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4)購置新車信息,需填寫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等信息,上傳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頁和第2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上述材料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在江西省開具或辦理。
(三)補貼申請有關要求
1.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該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之間,沒有就該舊車辦理轉讓登記。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2.2026年1月1日至本《通告》發布之日期間已取得上述所需材料的個人消費者,務必在2026年2月15日前上傳所有材料提交補貼申請;逾期未提交的,由此產生的因資金額度受限等原因導致的補貼無法申請風險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有關汽車置換更新、報廢更新政策實施時間、支持范圍和標準、參與方式等事項,仍以江西省商務廳2025年12月31日發布的《江西省關于接續實施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告》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以即將發布的《2026年江西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為準。
江西省商務廳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