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關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藥監局關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藥監局關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藥監局關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25年第61號)
為貫徹執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化妝品原料管理,鼓勵原料創新,現就《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安全監測期滿未發生安全問題的,納入《目錄》。為便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管理,國家藥監局將《目錄》分為Ⅰ和Ⅱ兩個清單管理。對國家藥監局2021年發布的《目錄》進行局部修改完善,作為《目錄》Ⅰ管理。化妝品新原料安全監測期滿納入《目錄》的,作為《目錄》Ⅱ管理。
二、《目錄》Ⅰ(見附件1)在國家藥監局2021年發布的《目錄》基礎上,不再保留“產品最高歷史使用量”這一項目,對有關原料中文名稱或者INCI名稱/英文名稱予以規范,同時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調整有關原料的備注內容等。《目錄》Ⅱ(見附件2)納入“N-乙酰神經氨酸”和“β-丙氨酰羥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芐胺”兩個化妝品新原料,上述兩個新原料經備案后,安全監測期已滿3年,經評估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目錄》調整說明見附件3。
三、國家藥監局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對《目錄》實行動態更新,根據科學研究進展、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實際等,對《目錄》進行補充、完善、勘誤等。
四、自即日起,國家藥監局不再以公告形式發布《目錄》,更新后的《目錄》以及《目錄》調整說明將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及時主動公開。查詢渠道為國家藥監局官方網站(http://www.nmpa.gov.cn/)“化妝品—化妝品查詢—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
特此公告。
附件:1.《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Ⅰ
2.《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Ⅱ
3.《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調整說明
國家藥監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