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黔南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的決定
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黔南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的決定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黔南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的決定
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黔南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的決定
(2023年11月22日黔南州政府令第37號公布自2023年11月22日起施行)
根據全省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歸集工作安排部署,州人民政府對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并經2023年6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州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黔南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2018年12月1日黔南州政府令第29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