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令〔2025〕第5號(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已經2025年4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2025年第7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財政部同意,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 行長 潘功勝
財政部 部長 藍佛安
2025年6月4日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于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的決定
根據當前儲蓄國債質押貸款業務管理工作實際,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決定廢止《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銀發〔1999〕231號文印發)。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