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17.《湖北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339號)
18.《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358號)
19.《湖北省民用運力國防動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59號)
20.《湖北省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82號)
需要修改的省政府規章由相關部門依照立法程序提請省政府審議后重新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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