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7年1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王喜良
2017年2月7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了維護我市法制統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對我市現行有效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市政府決定廢止以下規章、規范性文件:
1. 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
說明:管理內容已被2016年10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91號)涵蓋。
2. 昆明市籌集建筑業企業勞動者保障費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3. 昆明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4. 昆明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8號;
說明:管理內容已被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涵蓋。
5. 昆明市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若干規定
發文字號:昆政發〔2001〕33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6.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公告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3號;
說明:已過適用期。
7. 昆明市進一步規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行為的決定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4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8. 昆明市機動車報廢銷毀規定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7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且主要內容已被2013年5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和2016年4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號)涵蓋。
9. 昆明市廢舊物資收購業治安管理規定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8號;
說明:管理內容已被2010年1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廢舊金屬收購治安管理條例》涵蓋。
10. 昆明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0號;
說明:已被2013年3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代替。
11. 昆明市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2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且部分內容已被2016年6月24日施行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 財政部令第32號)涵蓋。
12. 昆明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管理暫行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7號;
說明:管理內容已被2014年8月21日施行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涵蓋。
13. 昆明市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9號;
說明:與管理實際不符,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