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實施細則
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實施細則
國家鐵路局
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實施細則
E2
L類合計
總計
注:(1)統計年度數據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
(2)表中數據單位:人;
(3)第12列“注銷”人數中不含“退休”人數和“死亡”人數;
(4)表中欄目關系:4=3-2(結果數字帶負號為減少,不帶負號為增加),5=6+7+8+9,10=11+12+13+14+15+16+17+18;
(5)第6列“考試合格”欄,填寫初次申請和增駕考試合格后取得駕駛證的人數;
(6)第8列“降低準駕機型”欄,填寫因降低準駕機型進入本準駕類型的人數;
(7)第16列“增駕”欄,填寫因增駕考試合格引起的原準駕類型減少人數;
(8)第17列“降低準駕機型”欄,填寫因降低準駕機型引起的本準駕類型減少的人數;
(9)此表為A4紙格式。
附件9
( )年度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聘用情況匯總表
企業: 審核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單位
姓 名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出生日期
準駕類型代碼
初次領駕
駛證日期
聘用日期
是否續聘
備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統計年度數據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
(2)第2列“單位”欄填至法人單位下屬的二級機構名稱;
(3)第7列“準駕類型代碼”、第8列“初次領駕駛證日期”欄以駕駛證記載為準;
(4)第10列“是否續聘”欄填是或否;
(5)此表為A4紙格式。
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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