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5-6-30 14:52:21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愛慶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以受賄罪判處李愛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李愛慶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愛慶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日期:2025-6-30 14:52:21 |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