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5-12 13:27:09 中國法院網
2021年5月5日下午,史某乙與史某甲到A公司經營的卡丁車娛樂場所游玩,兩人在同一輛卡丁車上,并由史某乙駕駛車輛。史某乙駕駛卡丁車在娛樂場跑道上自西往東再往北拐彎行駛(卡丁車跑道拐彎后由南向北方向為下坡路)。行駛至距離拐彎處以北20米處時,卡丁車離開跑道,駛入到跑道里側的松散土地上,碰到跑道外側的鐵防護網上,卡丁車被反彈并側翻,史某甲從卡丁車上摔到地面并受傷。史某甲的損傷經鑒定為九級傷殘。
2022年4月6日,史某甲向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法院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史某乙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經濟損失,計100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第一,A公司經營卡丁車娛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A公司在未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卡丁車娛樂經營,應當不具備卡丁車娛樂經營所需條件。同時,A公司設立的卡丁車娛樂場,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和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卡丁車場建設規范》規定的技術規范要求。A公司現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其所經營卡丁車場的跑道及其相應隔離墻、輪胎墻、海綿包等防護設施,符合國家規定技術規范要求。
卡丁車游樂是一項危險性的娛樂活動,A公司作為經營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應當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服務,應當向消費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A公司現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其已經履行以上法定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廠、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之規定,其作為娛樂場所的經營者,對史某甲的損害后果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史某甲、史某乙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同一卡丁車上一起游玩時,應當預見該娛樂項目的風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防止危險發生。史某甲、史某乙主觀上未盡到審慎的注意安全義務,存在過失,史某乙對史某甲的損傷亦負有相應的責任,史某甲對自身的損傷應自行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三、關于承擔責任的程度,因A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史某甲發生損害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史某甲、史某乙未盡到安全審慎義務,存在過失,應當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因此,法院判決:A公司承擔本案百分之六十賠償責任,史某甲、史某乙各承擔百分之二十責任。
【法官說法】
一、娛樂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安全保障義務指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對消費者、潛在的消費者或者其他進入服務場所的人之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承擔的安全保證義務。
本案中,A公司未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卡丁車項目經營,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其場所內跑道等設施,符合國家規定技術規范要求,及對可能出現的危險向史某甲、史某乙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顯的警示。因此,未對史某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史某甲的損害后果承擔侵權責任。
二、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本案中,史某甲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游玩時應當預見該娛樂項目的風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防止危險發生。史某甲對自身的損害后果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減輕A 公司的責任。
在此提醒大家,外出游玩時,要將安全問題放首位,應選擇符合國家規范的娛樂場所。若嘗試有風險的娛樂項目,一定要謹慎。
日期:2023-5-12 13:27:0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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