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5-12-12 16:59:37 最高人民法院
提供統一、規范、簡潔的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是便利群眾行使訴訟權利的為民舉措,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實踐。在2024年3月4日試行11類示范文本成效良好、應用已成常態的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自2025年7月14日起全面推廣應用67類示范文本。各級人民法院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按照“積極引導、尊重選擇”總體原則,將示范文本應用融入到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深化“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做實先行調解等工作中一體推進、一體落實。一是在引導輔導做“加法”。加大司法服務供給,在訴訟服務場所配足引導輔導人員,提供圖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應用指南,確保“群眾進門有人介紹,群眾填寫有人指引”,對口頭起訴的當事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一對一”輔導服務,讓示范文本惠及各類訴訟當事人。二是依托科技賦能做“減法”。全國法院統一應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提供67類文本在線填寫服務以及傳統訴狀智能轉寫功能,通過文本“在線填”、“一鍵轉”,切實減輕當事人填寫負擔。不少當事人、律師表示第二批示范文本格式和內容設計更加好用、易用,認為要素化、勾選式的示范文本簡化了溝通流程,提升了解紛效率。三是通過文本共用做“乘法”。地方法院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加強聯合培訓、定期座談,并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聯合推動示范文本應用工作,更好賦能定分止爭、多元解紛、類案源頭治理。7月14日以來,26類多發易發糾紛中,七成以上當事人主動在線提交要素式起訴狀,其中,刑事(自訴)、環境資源、國家賠償、執行4個領域示范文本在線應用率達80%,技術合同、壟斷糾紛、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強制執行申請等18類案由在線應用率超90%,示范文本從“推薦用”向“主動選”轉變,從“能用”向“管用”升級,從“我用”向“都用”拓展。今年1-11月,全國法院立案滿意率較去年同期增加15個百分點,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持續提升。
本次發布的6件典型案例,覆蓋金融借款、道路交通、房屋租賃、商標侵權、船舶碰撞5件民事領域案件及1件執行領域參與分配案件,其中4件為今年7月14日新增的示范文本,充分展現示范文本在助力綜治中心“一站式”化解糾紛、便利群眾解決疑難復雜糾紛、促推立案審判執行提質增效、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生動實踐,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示范文本促簡案、助繁案,增添及時實現正義“新動能”。各地法院全面推廣應用67類示范文本,助力簡案快審同時,也在“繁”案中精準發力,充分發揮示范文本要素比對、爭點提煉作用,助力法官、調解員提高解紛質效。案例一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針對金融借款等簡單類型化糾紛建立“訴狀要素采集—庭審要素聚焦—文書要素生成”全流程要素式審判機制,促推金融糾紛當庭高效化解。案例二中,法院應用示范文本,助力當事人全面陳述案件事實、清晰表達訴求,實現關聯糾紛“同案同調”,一攬子化解多車連環相撞的復雜交通事故糾紛,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二是示范文本靠前用、全流程,形成預防化解糾紛“新供給”。各地法院完善示范文本全流程貫通應用機制,將示范文本應用向前延伸、向后拓展,貫穿于綜治中心調解、立案、先行調解、審判執行各環節,做實能調盡調、當判則判、簡案快審、實質解紛。案例三中,法院全面推廣應用參與分配申請書示范文本,促推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申請率從67.6%降至25.2%,執行案款分配時長縮短62.9%,有力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更快兌現。案例四中,綜治中心應用示范文本,助力“示范訴訟+批量調解”機制高效運行,促推房屋租賃系列糾紛“一站式”化解,助力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
三是示范文本走出去、廣泛用,豐富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實踐”。各地法院依托示范文本為境內外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精準“導航”,更加便利當事人訴訟,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不少境內外當事人紛紛“點贊”。案例五中,法院引導當事人應用示范文本,為外國公司參加訴訟提供清晰指引,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案例六中,法院和海事局在聯合調解時應用示范文本幫助當事人厘清事實、明確爭議焦點、縮小分歧,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實質化解重大涉外海事糾紛,為建設“國際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提供堅實支撐和保障,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巨大優勢。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持續優化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進一步擴大示范文本適用案件范圍,提升示范文本深度應用、融合應用水平,通過科技賦能更好服務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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