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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2日】國家教委頒布《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
http://www.cloudninemall.com 2010-10-02 00:00:45 來源:人民網
1986年10月2日,《人民日報》報道,國家教委頒布《中小學教師考核合格證書制度》,并開始在全國實行。《制度》規定,只有具備合格學歷或有考核合格證書的人才能任教。考核合格證書暫設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和專業合格證書兩種。前者又分高中、初中、小學三種。后者分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三種。實施合格證書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建設一支合格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更好地為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服務。
日期:2010-10-02 00:00:45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