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1960年11月17日】國務院批準《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http://www.cloudninemall.com 2010-11-17 00:00:00 來源:人民網
1960年11月17日 國務院第一〇五次全體會議通過《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批準《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條例》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一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都由國家保護,不得破壞和擅自運往國外。各級人民委員會對于所轄境內的文物負有保護責任。一切現在地下遺存的文物,都屬于國家所有。”1961年3月4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指示》。
日期:2010-11-17 00:00:00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