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創意的《比較憲法學新論》 ——
趙樹民 2001-5-24 23:08:27
有創意的《比較憲法學新論》
趙樹民教授作為法學界的前輩,16年磨一劍,撰就了洋洋60余萬字的《比較憲法學新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這是我國憲法學界的一件幸事。
在我國的法學領域中,比較法學以及比較憲法學的發展現正方興未艾。這些年雖有幾部《比較憲法學》的論著出版,但體系、結構均不盡相同,所闡釋的內容也仁智互見。趙樹民教授所著《比較憲法學新論》(以下簡稱《新論》)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卻是一幅全新的體系、結構和內容,讀后給人一種新鮮感;而這種新鮮感卻源于趙教授深厚的理論功底,對憲法學研究的造詣、對憲政實踐的敏銳觀察,對其本質的深刻剖析以及對各國憲法差異、利弊的各方面評析,特別是對我國民主憲法理論與實踐的準確把握。所有這些,都是使《新論》之所以能“新”的重要條件。
比較憲法學的研究總要與世界觀、方法論相關聯,由于世界觀、方法論的不同,可以得出根本不同的結論。《新論》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作者將歷史唯物論和唯物辯證法作為一條紅線貫穿于全書的始終,給人以一種科學的引導,為人們提供了一種符合實際的價值判斷標準。比如:作者在對世界各國憲法的比較研究中,特別著力于國家制度與經濟制度的辯證考察,這就貫徹了馬克思主義關于研究法律現象應從經濟關系入手的指導原則。
創新是《新論》寫作的宗旨,但作者并沒有耗費許多精力刻意去追求形式上的新穎,搞“積木游戲”,而是在思索如何合理、科學地安排體系、結構的同時,既敢于聯系實際,又善于探索新問題。例如,作者所提出的憲法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關系問題、憲法與市場經濟的關系問題、憲法與黨的領導的關系問題以及憲法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的關系問題等,這些命題的提出,都使《新論》具有濃烈的時代氣息。對這類問題的闡釋,也都表現出作者觀察現實問題的敏銳度,駕馭問題的本領和論證問題的水平。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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